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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春的微风吹在人身上,还有些刺骨的寒意。
武者们还可以运起真气来给自己抵抗寒意,而那些没有任何修为在身的普通人就只能裹紧身上的衣物,或者干脆躲在温暖的家中不出来。
李林峰穿着一身单衣行走在老旧的街道上,望着周围川流不息的人群,颇有些无趣。
这已经是他离开闪金村之后的第三个月了。
自从在闪金村用女娲壶收了一个附在凡人身上吸取元气的黄大仙之后,便一直没有再遇到什么像样的妖物。
白云宗的张丹雪并非专门为了拯救她的侄女张月奴而来,只不过是顺路经过闪金村而已,所以在留下一枚修补元气的丹药之后,也就离开了。
没有具体目标的李林峰和张丹雪同行了一段路程,从后者口中得知了不少关于修仙界的趣闻。
倘若他没有这么快就下山的话,多半许纯良也会给他讲这些东西。
后来张丹雪在接到一张天外飞来的信符之后,就变得有些心事重重,然后向他告辞离开,调转了一个方向飞走了。
重新变得孤身一人的李林峰索性漫无目标的四下里游逛,走到哪里算哪里,以期再碰上一两个像样点的妖怪。
然而,不知是不是他的运气太差,这一路行来他就没碰上过正经的妖物,充其量就是一些孤魂野鬼,或者花精树怪之类的。
对他来说,这些东西一点儿挑战性都没有。
而对娲儿来说,更是无味——这样水准的妖物对她而言连零食都算不上,更别说填饱肚子了。
也就是说,除去在闪金村被她炼化的那只黄鼠狼精之外,剩下的这些妖物被炼化后根本就满足不了她的需求。
所以连日以来,她都是没精打采的,连话都不想多说。
李林峰因为没能给她提供品质足够高的妖物,所以多少也有些愧疚之意,心里便琢磨着要上哪儿找厉害一点的妖怪。
眼下他所在的这座小县城叫临河县,别看县城有些破旧,以前曾经还是一府之衙的所在地呢,只不过后来因为改朝换代,这临河县就变得有些没落了。
饶是如此,县城的规模也不比一般的大城差,人口众多,更是堪比郡城。
李林峰一身游侠儿的打扮,走在县城里颇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
原本他是想扮成游方郎中什么的,可惜……以他这副尊容再怎么改扮都是无济于事——哪个走江湖的苦哈哈能胖成这样?
至于说什么看相的、算命的……还是算了吧,以他的形象,其实扮成屠夫倒是挺合适的。
可是屠夫能随意走动吗?
所以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扮成游侠儿,而且还是那种混得很落魄的游侠儿,这样才能不引人注意。
在县城里逛了一阵,李林峰摸摸肚子,再看看天色,便决定找个地方吃饭。
临河县的人习惯于每天吃两顿饭,晌午一顿,傍晚一顿,只有年节的时候才会加到三顿。
但是行走江湖的人就未必这样了,什么时候肚子饿了,就找地方吃饭。
李林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盘算了一下,然后断然迈步走进了一间规模中等的酒楼。
这家酒楼有个大众化的名字,咸亨酒楼。
酒楼一共三层,上面两层分别是雅座和包房,那是有钱人去的地方。
一层则是大堂散座,普通人一般也就是在这一层消费了。
李林峰眼下所扮的乃是落魄的游侠儿,哪怕他口袋里装的银两再多,也不可能往楼上走,那叫自讨没趣。
进了酒楼之后,他目光四下里一扫,便迈步向靠墙角的方向走去。
此时酒楼里的客人还不多,就两桌散客,加起来不到十个人,看穿着打扮也都是常年在江湖上浪荡的主儿,不是什么有钱人。
李林峰进来的时候,这些人的目光纷纷在他身上扫过,然后便自然而然的将他无视了。
没办法,谁让他现在的形象那么差呢,表现出来的气息也不过是武师级别,放在江湖上那就属于垫底的存在——实在低于武师的,根本就不敢出来行走江湖。
倒是跑堂的小二很殷勤的迎了上来,满面笑容的和他打了个招呼。
对于店小二来说,只要进来的都是客人,他就得招呼好了……当然,如果遇上吃霸王餐的家伙,他也不介意让对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有意思…-->>